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尉犁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,塔里木盆地东北边沿。位于东经84°02′50〞,北纬40°10′30″-41°39′47〞。县境西与沙雅县、库车县交界,北与轮台县、博湖县、和硕县和吐鲁番地区的托克逊县、吐鲁番市、鄯善县相接壤,东邻若羌县,南依塔里木盆地与且末县毗邻。东西最长处502.8千米,南北最宽处165千米。总面积59402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1万人(2004年)。有维吾尔、汉、回等20个民族。县人民政府驻尉犁镇解放路,距库尔勒市52千米,距乌鲁木齐市530千米。尉犁县地势西北向东南倾斜,地域分北部库鲁塔格山前冲积戈壁平原,中部塔里木河和孔雀河冲积平原,南部为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三部分。水资源有孔雀河、塔里木河两大水系。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,昼夜温差大,空气干燥,光照充足。